2016.03.21《正式課題_諸星問答論廉貞》03
【原文】:
廉貞屬火,北斗第五星也。
在斗司品秩,
在數司權令。
不臨廟旺,更犯官符,
『故曰化囚為殺。』
觸之不可解其禍,
逢之不可測其祥。
【質疑】:
本段文句若是將『故曰化囚為殺。』配置於~
『在斗司品秩,在數司權令。』之後,
整個感覺就完全不一樣了!
廉貞屬火,北斗第五星也。
在斗司品秩,
在數司權令。
『故曰化囚為殺。』
不臨廟旺,更犯官符,
觸之不可解其禍,
逢之不可測其祥。
如此~
才能完全彰顯出廉貞星,
『在斗司品秩,在數司權令。』的權威與規律!
在前文已經白話敘述~
品秩~官品與俸秩、位階職級、
另引申為規矩、規範、秩序、法律、階級,
廉貞的腳色很類似,監察、考核、評鑑、評等的腳色。
權令~權力、號令,
引申為擁有地位能力、能夠發號司令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.
而從文句中再察~
不臨廟旺,更犯官符,
『故曰化囚為殺。』
觸之不可解其禍,
逢之不可測其祥。
與
不臨廟旺,更犯官符,
觸之不可解其禍,
逢之不可測其祥。
如此,才有一氣呵成的連貫….
所以大致上我們可以肯定~
在廉貞星的鋪陳的段落,一開始就容易被誤導了!
文/章真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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